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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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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清晨,常乐城的东门早早开放,来往的行人和马车络绎不绝。

  贩夫走卒在严冬里吐着寒气,在城中各处穿行。

  沿街的商铺开的鳞次栉比,一眼望过去,唯独一些大字号的酒楼尚且闭门谢客。

  郑屠

  且看,那高高的城楼之上,有一个身高八尺的大汉,留着一脸络腮胡,面色显得有些油亮。只见得他俩手上各提着一把打磨的铮亮的杀猪刀,正虎视眈眈看着前方,如临大敌!

  而在他对面,是一个面色蜡黄,长了一脸麻子的中年男人。相比于那大汉,这人就显得有些身形单薄。他佝偻着背,保持着十万分的警惕。手上一根擀面杖被他攥的死死的。

  城楼上的这二人,其中长了一脸络腮胡的大汉,是那秋坊的屠户,因为姓郑,人称郑屠;而另外一人,也住在秋坊,而且恰好住在郑屠家隔壁。

  至于俩人打架的缘由,那是因为住在郑屠隔壁家的这位,姓“王”。(姓王的不要打我)

  郑屠隔壁的这位老王,祸害了附近不少妇女,自封外号王偷香。

  幸好自家媳妇洁身自好,是正儿八经的良家妇女,才不至于坏了自己的名声,让郑屠难堪。

  且说昨日,郑屠贩肉回家,却发现有人鬼鬼祟祟趴在自家院墙之上。待他仔细一瞧,好嘛,原是那好不要脸的王麻正在偷窥自家媳妇洗澡呐!

  血气方刚的郑屠哪里还能忍得了,只见他使出一记飞龙在天,一脚踢在了王麻撅起的屁股上。王麻未防,被踢了个狗吃屎。

  发现不妙的王麻当时便要溜,然而郑屠岂能放过。

  王麻脚底抹油,一路奔逃,郑屠在身后狂追,步步紧逼。

  要是往常,被其他夫家发现偷窥自家媳妇,追了不出三条街,便会放弃了。郑屠不一样,郑屠爱妻如命。自家媳妇是极守妇道且极为传统的女子,若是被她知道自己的身子被别人看了去,情况如何可想而知。

  念及此,郑屠硬是不眠不休追了王麻一天一夜,而那王麻也实属狗急跳墙,潜力爆发硬生生扛过了一夜。

  昨夜,郑屠与王麻纷纷出城。入夜,郑屠月下追王麻,惊起一路野狗。今早,开了城门,王麻迂回入城,不料,却是被郑屠堵在了城楼之上。

  “郑屠,今日留一线,他日好相见呐。”

  “别他妈废话,狗杂碎,拿命来!”

  城楼上传来一声惨叫,留下地上一片鲜血淋淋……

  “我的眼睛,郑屠,我要去衙门告你。”

  “你尽管去告,俺家三代屠户,杀过的畜生多了,不差你这一个。”

  说罢,郑屠手里攥着王麻那血糊糊的眼珠子,转身离开。

  张秀

  “张秀疯了!”八里庭中,人们纷纷议论。

  八里庭中的第一声鸡鸣,伴随而来的是满庭的飞花碎纸。

  寒风一起,碎纸便飘满整个长安街。

  “一堆废纸,不过是一堆废纸罢了。”癫狂的书生重复着这句话,在大街上穿行。他的头发披散着,脸上还蘸着一处笔墨。宽大的衣袍,将他的瘦弱更加衬托几分。

  张秀跌跌撞撞,一路摸爬,却是恰巧挡住了一辆马车的行径。

  马车里坐着高官,从那轿子的华贵便能看出。

  随行的侍卫正要拿书生法办,被那轿中之人喝停。

  “前方书生,且上前来。”轿中之人出声,张秀被侍卫领上前去。

  轿中人沉声问道:“书生,你为何而狂啊?”

  “十年写书,跋山涉水,本想从世俗的口中相传窥见前事,以正史册。如今发现,却是无稽之谈。十年,十年之功,一朝皆丧。”

  “如此说来,这满街的碎纸,皆是你一人所为。”

  “是。”

  “既然已经坚持了十年了,为何不继续写下去?”

  “不可能了。”落魄的书生顾自摇头。

  “为何?”

  “我,看不见了。”说着,书生癫狂的笑着,一头扎进人群。

  随行的侍卫想拦住他,却被轿中人止住。

  “由他去吧,起轿。”

  “是。”

  轿子被缓缓提起,径直向王宫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