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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八章 甚爱胜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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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姑娘。

  无论她多大,走多远,在父亲的心里,永远都是那个会抱着他撒娇的小姑娘。

  关于盛桉和温暮的事,温蕴华什么也没说,可就是这短短几分钟,却把所有的意思都表达清楚了。

  盛桉读懂了。

  对温蕴华来说,他的女儿是个宝,如果他不好好对她,他会和他拼命。

  这对他来说何尝不是?

  千辛万苦把宝贝追到手了,还是一个懂事又温柔的宝贝,他怎么可能让她受一点委屈。

  他转身:“伯父,暮暮是我千辛万苦求来的。”

  那些准备好的长篇大论,完美无缺的措辞,在这个时候突然烟消云散,在说出这句话后,他推翻了所有的话语,最终只珍重而郑重地说了句:

  “我爱她,胜过爱我自己。”

  一个人的眼睛是骗不了人的。

  温蕴华与他对视着,深沉的视线终于错开。

  低声哼道:“如果不是看出她喜欢你,我才不会接受。”

  盛桉垂眼笑了。

  每个父母都希望女儿能找到好归宿,谆谆教导二十几年,不过是想她能在选择男人时擦亮眼睛,选择一个好喜欢又值得喜欢的回来。

  温蕴华吃过多少盐,走过多少路。

  温暮今天的一番动作和眼神已经暴露了她自己。

  他有点难过,他的女儿竟然把另一个男人放在心里捧着;又有点欣慰,至少她这一生,有了归宿,而不是到最后都没有那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,那才是真的遗憾。

  两人在里面呆了有二十分钟,出来时温暮紧张地看过去。

  盛桉嘴角带笑,温柔的回看她。

  温蕴华吃醋地说:“暮暮先看别的男人,在外面待久了,都不和爸爸亲了。”

  温暮立刻扑过去挽住他的手腕:“才没有,我还是最喜欢爸爸的。”

  “这才是我的好女儿。”

  张若水笑了声:“为老不尊。”

  刚刚和温暮一番谈心,她现在看盛桉是越看越满意,对着他笑眯眯的,“老温去做饭,这个点孩子肯定都饿了。”

  “宝贝女儿想吃什么?爸爸给你做。”

  “吃糖醋里脊,麻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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