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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里红星不辜负叶简夏今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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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5章 夏少校的安排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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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,我给了你十三年的时间,几千个日子……,这人心我也看出来了。”带着目地而来的根老叔是不会给他有任何可以曲解事实真相的机会,他要的就是把叶简的户口从叶志帆家中摘出来!

要不是夏少校昨晚给他一通电话,他这个老糊涂还真没有想到。

考高中还好,可高考就不成了!

尤其是考军校,户口可是有很大的关系!万一叶志帆以监护人的身份,在中间搞一点小动作,毁了的就是叶丫头的前程。

武书记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位一级军士长让自己留下来,暂且听着看着,在没有知道为什么要让自己留下来前,不随意发话便是。

没一会,把叶志帆的话都堵死的根老叔便问起了武书记,“我听说武书记上回过来了一趟,是在孩子的个人档案上得知监护人是叶镇长,这才亲自找过来的,对吧。”

“没错,若不是档案上登记,我还真不知道叶简同学的监护人是叶镇长。”做好准备的武书记不急不徐的说着,一脸的从容,“您可是有什么疑问吗?”

要不然,也不会突然间提到监护人身上去吧。

此时,叶志帆像是想到什么般,瞳孔微地收了下,连着嘴角也开始紧抿起来。

根老叔微微颔首,又道:“我想咨询一下,如果把户口迁出来,将监护人更改他人,档案上面能否更改?”

心口猛跳的叶志帆在暗中攥紧双手,果然如他所猜测!

根老叔是要把叶简的户口从自已家迁出去,他想让叶简就此以后与他们一家再无任何关系!

“当然可以更改,这并不是什么大事。”武书记浅笑回答,并详细地解释了下,“……不过未成年人是不能单独为户主,一旦户口发生变化,必须是需要监护人方可,直到成年。”

为什么未成年人一定需要一个监护人呢?

这是关系到我国的未成年法中的条例,结合《民法通则》第16条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53条来看,父母是未成年人第一顺序的监护人,除非死亡、丧失监护能力或被剥夺监护资格。

而叶简双亲皆亡,母亲又是烈士,那么,做为遗孤的她第一监护人便是她的直系亲属,属于“特定亲属法定监护”。

而这个对于特定亲属的法定监护,监护能力是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。

叶志帆便是这个特定亲属的法定监护最佳人选。

如今,想要把叶简的户口迁出来,并连特定亲属的法定监护人选都要更改的话……,还是有一点难道。

法院,还是需要看看第二特定监管人是否具备对未成人的人身、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。

根老叔需要了解的就是能否在档案上更改监护人!

“根老叔,你的意思是想把叶简的户口迁出来?”叶志帆是明白故问了,坐以待毙可不是他的风格,双手微微交叉,镇定道:“问题是一旦户口迁出来,谁是她的监护人呢?您吗?怕是不合适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