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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清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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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你这车鸡爪,我承包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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着地面。

  不知怎地,片刻前刚和他相遇时,姚欢还能目光坦然地望他几眼。此刻曾纬下马来到跟前,离她近了许多,她反而不敢再往他面上身上瞧去。

  曾纬嘴角微噙,亲切平易的辞令张口就来:“总说去二嫂的铺子里尝尝东水门头一号的炙肠子烤腰子,今日还真巧,于此处碰上娘子。在下有口福咯。”

  他说着,笑眯眯地往食车打量去,忽地看到苏迨写的那招牌,不免生了奇意:“日啖鸡脚三两斤,怎么,这满满一车的美馔,都是鸡脚,不是猪杂?”

  姚欢回过神,随着曾纬的步子趋到食车前,指着那排盛着五味鸡脚的陶缸道:“吾家在饭食行里是脚店,全靠滋味留客,滋味嘛,也须换换新的。譬如欧阳永书公的词,有泪眼问花花不语、乱红飞过秋千去,也有月上柳梢头、人约黄昏后……”

  姚欢语罢,自己都唬了一跳。

  艾玛,我这是突然开挂了?

  竟然也能张口就来诗词大会了?

  再回味最后引用的欧阳修那句《元夕》中的词,她真是大惊失色。

  意思忒也暧昧。

  她指着一车呕心沥血做出来的鸡爪子发誓,自己真的只是拿词打个比方,绝对绝对没有要撩人。

  哎,还不是因为,颜值身材乃永恒的荷尔蒙催化剂。看到曾家四郎,哪怕他现在面膛晒得黝黑,仍令姚欢自己想起前世读中学时背诵的清雅宋词——里的插图。

  对,曾四叔他,就是从画中走下来的仙界一哥,直教姚欢望着望着就被他带入吟风弄月的文艺沟里去。

  一旁的美团,也始终眼睛都不眨地盯着小主人和这位从天而降的男子。

  原来是曾府的郎君呐,真好看,邵郎中在他面前,也得甘拜下风。

  美团很喜欢一表人才又和气斯文的邵郎中,但她觉得,若与眼前这年龄相仿的曾四叔比,邵郎中就像,就像饭铺里忘了刷豆豉就去烤的猪肠子,食材本身吧,是挺新鲜的,只是缺了点风味。

  美团的主人沈馥之,看似性子金马大刀,实则在紧要问题上口风很紧。

  是以,美团并不知晓姚欢那日在曾府遇险之事,自然更不知晓眼前这位俊美的曾四叔,当天救了姚欢一命。

  她只是旁观者清,发现小主人面对这位曾四叔时,原本时而深幽如潭、时而活泼如泉的眸子呀,多了一份从未见过的神采——仿佛忽然之间落了几颗星子进去,照得她的面孔更明亮啦。

  美团这婢子,最大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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